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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20250213-(沙田)-关于加大化工仓储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建议

时间:2025-10-13 15:22: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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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涉VOCs废气企业约3万家(其中化工仓储企业67家),行业类型覆盖面广。其中,排放量占比突出的行业主要有橡胶塑料制品行业(21%)、电子元件制造(14%)、化工仓储企业(8%)、家具制造(6%)、制鞋(6%)、印刷(4%)。据了解,2022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为5.84万吨,其中化工仓储企业VOCs总排放量为4481.8吨;从区域分布情况对比来看,沙田镇VOCs排放量为3978.3吨,占比88.8%,其次为洪梅镇和寮步镇,分别占比5.1%和2.9%,剩余分布在其他16个镇街。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化工仓储企业1467个储罐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发现506个储罐存在挥发性有机废气问题,推进储罐改造提升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具有重要作用。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协同共治有待加强。大部分储罐存储物料并不是单一品种,客户需要经常更换储存物料,导致挥发性有机物种类多、作业频度高,排放呈现“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储罐改造提升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要求高,安全条件要求非常严格,过程涉及改造方案技术论证、发改部门立项审批、应急管理或交通部门动火作业审批及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部门核查整治效果及协助企业申领专项补助资金等环节,涉及职能部门多、专业性强,推动储罐改造提升工作需各部门共同发力。

  二是储罐改造提升费用高,企业负担重。据了解,按照省市的储罐改造提升要求,一个20000m3储罐预计需要150万至200万改造费用。按照2025年市下发任务,沙田镇需要完成168个储罐改造任务,企业预计要投入约1亿元。目前只有生态环境部门给予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比例为30%至40%,余下部分需要企业自行承担,部分企业难以拿出资金实施。

  三是日常监督管理难,专业设备技术力量不足。存在问题的储罐有约一半问题属于储罐呼吸阀、人孔、通气孔等部位泄露浓度较高,需要用红外热成像设备、FID便携式检测设备等专业设备开展检查。实施储罐浮盘改造提升只能减少废气泄漏概率,改造提升后仍需对储罐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但目前基层管理部门的监测设备及人员技术力量不足,对储罐问题难以有效开展监督管理。

  四是储罐改造提升作业安全风险大。储罐改造提升通常采取“全液面接触式浮盘+高效密封”或罐顶排气收集的方式,技术相对复杂,安全风险评估难度较大。同时,一般储罐区域会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高风险因素,加上改造提升过程涉及动火作业、高空作业等高风险操作,会进一步加剧作业环境的安全风险,导致安全监管难度增大。

  二、建议意见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合力。2025年省市鼓励企业制定内浮顶罐改造提升计划,有序推进内浮顶罐实施“全液面接触式浮盘+高效密封”改造或罐顶排气收集治理改造,建议各部门加强对企业储罐改造提升的支持帮扶力度,在项目立项、审批、监督管理等过程中给予支持,并出台方案对企业改造提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帮扶,指导企业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储罐改造提升。同时,在作业审批、监管等方面,建议应急管理部门加大现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办理安全作业票,检查内容覆盖储罐密封特殊作业所有环节,包括作业前的风险评估、作业中的实时监控和作业后的安全评估。

  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储罐改造提升涉及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更新,有利于行业整体良性发展,建议发改部门研究将储罐设备更新纳入《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政策范围,对积极开展储罐改造提升的企业,在项目完成立项后给予一定财政补助,鼓励储罐设备更新,提升全市储罐设施设备整体水平。

  三是加强储罐改造提升后的监督监管。建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码头)、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基层监管设备及技术力量的投入,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储罐存放易挥发物料的报备管理,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储罐未配置高效密封且存放易挥发物料的,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情况,推动企业严格按储罐高效密封标准进行物料存储。

  四是开展专题培训。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依据《广东省油气储存企业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安全指引(试行)》,持续组织专题培训,全面覆盖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储罐操作人员及维护保养人员,通过深入解读政策要求、分析安全风险、传授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技能,确保每位参训人员都深刻理解并熟练掌握浮盘落底作业安全规范。同时,建议建立培训档案,实施定期复训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浮盘落底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部门答复:

  B类

  东环函〔2025〕235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50213号建议答复的函

卢泽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化工仓储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建议》(第20250213号)收悉,经综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打好蓝天保卫战为目标,聚焦于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整治,完成全市1467个储罐排查,并推动514个问题储罐完成整改,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近期,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1-6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东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分别排名第15、10位,在全国均处于靠前位置。

  二、已开展工作情况

  (一)部门合力推动储罐升级改造。根据《东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我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大力推进储罐升级改造工作,为企业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指导和帮扶。今年以来,已指导3个储罐升级改造项目在发改部门完成立项投资备案。我局建立了省级专家咨询渠道,为每个改造项目层层把关,确保技术可行、经济可控、运行可操作。市应急管理局推动立沙岛化工园区建立完善并实施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组织开展了市级重点企业联合执法以及“五一”节前危险化学品企业镇级交叉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对港口重大危险源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的检查频次要求,聘请高级工程师近30人次,排解储罐区的现场隐患问题,整治涉重大危险源现场隐患83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处。

  (二)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我局多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征集储罐升级改造项目申报上级项目库,并逐一向相关企业宣贯和帮扶,调动企业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已成功推荐1个升级改造项目进入中央项目库,拟补助资金280万元。目前我局正加强对3个意向项目的帮扶和指导,争取能顺利申报上级项目库,减轻企业的资金筹措压力。市发展改革局大力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工作,支持储罐设备更新,已有一例涉及储罐改造项目获批国债金额405万元。

  (三)落实日常监督监管。一是推动高效密封整改。2023年我局组织专业团队对全市1467个储罐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了详尽的储罐清单台账,目前已推动186个非高效密封储罐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基层监管能力。我局已配备移动式大气走航监测车、远红外热成像仪、便携式FID检测仪等先进监测设备,各属地分局也均配备便携式FID检测仪,不断加强基层现场监管能力。三是储罐排查纳入常态化监管。按照《广东省有机液体储罐和装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与治理情况排查技术指引》要点,动态更新储罐的合规性,确保物料与储罐适用性相匹配。

  (四)开展专题培训。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广东省油气储存企业内浮顶储罐浮盘落底作业安全指引(试行)》,督促立沙岛化工园区和有关油气储存企业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储罐空罐安全风险专项整治,组织7轮次合计超过300人次的业务培训,从人员技能水平的源头上,严实储罐空罐过程的安全监管。沙田镇生态环境、立沙岛应急等部门每季度组织立沙岛园区企业召开大气环境综合治理暨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储罐升级改造。贯彻落实《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东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持续推进储存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及苯、甲苯、二甲苯的内浮顶罐升级改造,力争“应改尽改、能改尽改”,最大限度促进VOCs减排。

  (二)持续加强常态化监管。充分利用VOCs组分站、移动式大气走航监测车等非现场监测技术,借助技防提高人防效率和精准度,强化常态化监管手段。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的安全生产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做好项目申报服务。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研究拓宽资金补助渠道的可能性。同时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工作,加强与部门、镇街的联动,挖掘项目潜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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