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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环保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时间:2012-05-10 11:45:44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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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部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战略部署,转变思路,调整重心,找准定位,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年初确定的151项主要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环保事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在新的起点上实现良好开局,主要成绩表现为:顺利完成2010年度污染减排考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珠江综合整治考核,分别获得全省第5、第3、第4和优秀级别的好成绩。5月23日环保部正式公告授予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市政府专门发文表彰我局扎实的工作作风,号召全市学习创模先进经验。与此同时,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年度市直机关先进单位、市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市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环境监察分局被评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监测站成功申报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监测科研团队获评市科技创新团队,《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网络开发应用》、《东莞市土壤污染状况探查及其信息系统应用》、《东莞市噪声全自动监控管理系统》三个科研项目分别获得2011年国家环保科技三等奖和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大朗镇、长安镇、樟木头镇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横沥镇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

过去一年,我们重点抓好了如下十项工作:

(一)科学谋划“十二五”工作。完善环保规划,编制实施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基本完成东莞市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总量减排“十二五”规划、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明确“十二五”的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结合《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今后五至十年全市环保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具体措施,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强化决策统筹,建立了由环保、发改等25个部门组成的市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全市环保重大事项和全局性环保问题。推进区域合作,成功举办深莞惠三市环保合作第二次会议,签订三市环保合作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协议,提升区域环保合作和联防联治水平。

(二)助推全市转型升级发展。深化环保服务,制定重点项目服务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跟踪,推动65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469家企业由“三来一补”转为 “三资”,全市审批项目10631宗,其中报告书198项、报告表3744项、登记表5065项、变更等项目1624项。严格环保准入,落实“三个不批”和重污染企业审批原则,严格控制新增落后产能和污染项目,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推动产业升级,累计拒批项目392项。优化产业布局,完成重污染企业原地保留审查,先后3次召开督导会,加强部门协调,加快环保专业基地建设,7个基地已全部落实建设主体,麻涌基地入园建设项目30多个。建立完善规划环评审查制度,完成东莞公路交通规划、公路网规划、大岭山化工基地等规划的环评审查,强化规划环保约束。推进清洁生产,共完成139家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取得良好减排效果,提升了产业水平。

(三)积极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推进降氮脱硝整治,制定实施了 “十二五”降氮脱硝工程建设方案,有序推进工程建设,沙角A、B、C电厂全面启动SCR(选择性催化还原系统)工程建设。推进脱硫工程整改,要求脱硫效率低于70%的企业进行整改,共完成19家企业脱硫设施DCS(分布式控制系统)建设。推进高污染锅炉淘汰,全面落实市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分片督导和召开现场会,累计完成427台小功率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超额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的目标要求。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成立了石碣、虎门、常平3个监督站,全面实行分区防治管理;累计核发环保标志96.6万张;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整治,并派驻现场监督员监管;从11月15日起,全面铺开第二阶段环保限行管理,限行范围扩大到市中心区;加强路检和停车场检测,对全市货客运车进行检测治理,共抽检车辆13737辆,达标率为78.36%,顺利完成市政府十件实事的目标要求。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对360家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建立了5个VOC排放企业治理示范项目。督促家具、印刷、制鞋等行业按照新标准进行达标整治。同时,开展了玻璃、陶瓷行业达标治理。协调市城管、住建等部门,强化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全力改善大气环境。

(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严格责任考核,圆满完成2010年度及“十一五”总量减排考核、年度环保责任考核,均取得良好成绩。完成对各镇街2010年度总量减排考核。严格环境统计,完成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工作,明确了“十二五”减排基数。强化排污许可,将排污许可作为约束企业排污的有效措施,全面推进排污证换证、发证工作,共核发2598份。明确减排目标,与省环保厅签订减排责任书,明确“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要求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30.6%、29.2%、20.9%、22%。落实减排任务,制订了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和项目,并分解落实到各镇街(园区)及相关企业。在此基础上,先后两次召开全市减排工作会议,两次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试行了减排企业行政辅导工作,推动减排企业规范化运营管理。

(五)着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推动环保工程建设运营,黄江污泥处理中心建成投入运行,制订污泥集中处置规定,累计处理污泥20470吨。同沙水库垃圾渗滤液处置工程动工建设。3个零散工业废水处理中心、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正常运转,签约服务企业分别为1299家和1872家。推动洁净能源发展,大力推广了水煤浆、生物质燃料等低污染燃料,全市水煤浆产能大幅提高,新建30多家生物质燃料生产(经销)企业,代煤洁净能源产业初具规模。推动集中供热改造,中堂、洪梅、谢岗等编制了区域集中供热改造方案,麻涌、沙田环保专业基地已启动集中供热方案比选研究。开展了电厂余热利用研究,大力推动依托现有电厂对周边区域进行集中供热。规范环保市场管理,完善了环保公司备案管理制度,实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环评机构年度考核,开展本地环保公司专项清理行动,共取消128家环保公司备案资格。

(六)持续抓好环境执法监管。保障大运会环境,联合发改、经信等9部门,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督察组,对毗邻深圳周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顺利完成大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深化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重金属、铅蓄电池、化学品、畜禽养殖、陆源溢油、危险(严控)废物、东江保护等检查行动,配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8132人次,检查企业27170家次。强化执法处罚,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处罚环境违法行为822宗,处罚金额2864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905宗。后督察违法案件1003宗,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09宗、完成611宗。联合市监察局对9家污染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加强企业监管,基本完成“三同时”历史遗留问题清理,着力加强新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完成项目验收4990项。对278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管理。重新修订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办法,建立信用预警和修复机制,对588家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管理。对1490户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9123万元。完成市在线监控中心改造,对344家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并由第三方托管运营维护。

(七)提升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规范环境应急管理,制定实施了应急事件现场处置事项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应急物资拟购网络库,督促167家重点隐患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核查了全市环境风险企业404家,以此为基础,建立风险源数据库,完善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核辐射监管。完成辐射源在线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审批核技术应用项目37项、验收57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60 份。稳妥处置环境事故,处置了高埗裕元鞋厂重油泄露和南城白马社区溴素泄露等事故,维护了环境安全。积极化解信访矛盾,实行领导定期接访、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对34宗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后督察。全年立案受理信访投诉10711宗,办结10698宗,办结率99.8%;受理有奖举报案件85件,查实65件并已处理。同时,妥善处理好市体育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餐具消毒企业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八)加强环境宣教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组织举行了“6.5世界环境日”、重点工作媒体宣传、环保科普巡回宣讲、清洁生产科普宣传、环保进万家、环保摄影展等系列活动,发布新闻通稿60余篇,报刊刊登新闻300余篇,动员和引导全体市民成为环保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环保教育深入推进,对全市800多家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进行环保专题培训。成立由15名环境教育专家、老师组成的环保宣讲专家团,深入各学校、社区普及环保知识。开展了污染减排进镇街宣传行动,受教育市民达5万人。环保创建不断深化,共创建市绿色学校20所、绿色社区29个,省绿色学校28所、绿色社区3个。21家企业创建为市级“环境友好企业”,累计达124家。建立了“市级生态村(社区)”评价体系,76个村(社区)创建为“市级生态村(社区)”。

(九)不断强化环保能力建设。铺开简政强镇工作,向11个中心镇和3个市属园区分别下放管理权限21项和24项。组织开展了简政强镇专项督查,切实提升基层分局履职水平。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松山湖空气子站和虎门近岸水质监测子站,完成粤港空气联网点南城元岭子站升级改造,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开展了PM2.5监测研究,并作为全国26个国家空气质量监测试点城市之一。有机化合物和重金属检测实验室升级为市重点实验室。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开展了环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建成集污染源在线监控、机动车排气监管、环境应急指挥为一体的环境监控指挥中心,建成3个黑烟囱视频监控点。全面启动分局环保数字档案试点工作。加强环境科研工作。开展了灰霾天气形成机制、餐厨垃圾就地循环利用等项目研究。在樟木头碧河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科研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十)全面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执行力,制定实施了重点工作定期汇报、通报、专项督导等制度,全面推行AB角岗位责任管理,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加强队伍教育培训,共组织举办了10多次专题业务培训,培训2000多人次。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一岗一预防”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完善管理架构,制定实施了政务公开管理、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等制度,促进了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受理机关效能投诉23宗,办结23宗。同时,完成办理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1件,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

总的来说,2011年全市环保工作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取得明显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市转型升级大局下,发挥环保倒逼作用面临的压力较大,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为:污染减排任务繁重,污染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污染来源向工业、生活、机动车、农村、面源等并存转变,污染复合化问题日益突出;重金属、VOC、土壤污染、辐射、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等长期积累,环境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环境功能区划不清晰,环境信访和维权问题日益突出;社会环境意识和环保理念有待加强,环保自觉性问题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基层环境监管能力仍然较弱,工作主动性有待强化,全市环保工作仍需进一步努力。

二、201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12年全市环保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深入推动全市环保工作,为实现全市高水平崛起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围绕上述要求,今年,我们要着重抓好如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环境调控,服务转型发展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服从全局、服务大局,全面强化环保对发展的引导、倒逼、助推作用。要严格环保准入制度促转型升级,从过去重水污染因子防控扩展为水、大气污染因子防控并重,探索推行园区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公众评议准入制度,促进项目集约发展。对一些敏感、重点项目,在环评阶段提出更为严格、符合我市实际的排放标准,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要发挥环保倒逼作用促转型升级,突出环保规划的强制性和环保政策的调控功能,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更新,倒逼造纸、漂染、化工、制革等重点行业优化发展方式,提升技术水平,减少污染排放,促进一批耗能大、排放高、整治达标无望的企业淘汰关闭。要强化环保管理手段促转型升级,加快环保专业基地建设,推进重污染行业集中建设,优化产业布局调整。加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力度。强化环境总量约束,细化区域减排指标,推动镇街主动做好产业转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推动家具、玻璃、陶瓷、废塑胶(橡胶)加工、铅蓄电池等产业(或车间)转移到莞韶、莞惠产业园。要加强环保服务促转型升级,积极探索保护与发展并重、服务与监管一体、经济与环保双赢的工作机制,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更为坚实的环境支撑和更为优良的环境服务。

(二)推进污染减排,拓宽发展环境容量。坚决把污染减排作为环保的一项中心工作不动摇,采取一切可行措施,确保减排任务完成。要以更严格的措施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在全市范围内严格控制燃煤消耗总量,在市镇中心区禁止燃煤,在工业集聚区推行非燃煤的集中供热改造,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水煤浆、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要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减排工程建设,协调水务、城管、城建等部门,加快污水处理及配套截污主干管网、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垃圾焚烧项目新建或改造;市污泥处置中心西部项目建设。全面改造现有的低效率脱硫系统;淘汰小型重污染锅炉;完成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脱硝工程改造。配合交通部门制订黄标公交车淘汰方案,加速淘汰老旧汽车及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范工程建设。要以更规范的管理推进监管减排,全面推行企业行政辅导、减排台帐、台帐专业化代理、定期培训、在线监控系统第三方托管运营等制度,确保减排工程按期实施、后续运营管理到位、稳定正常运转、减排效益充分发挥。

(三)加强综合治理,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把环境质量改善作为环保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在理念上,要向更加关注服务民生、服务经济,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措施上,要向工程、管理、结构调整并重转变;在环境要素上,要向水、大气、土壤等污染综合防治转变;在污染因子上,要向更加关注氨氮、氮氧化物、重金属、辐射等污染防治转变,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要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深入落实《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宜居生态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大气、水、机动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固体废物、危险(严控)废物、餐厨垃圾、重金属、土壤、噪声等污染整治措施,确保各项整治工程按计划稳步推进。要重点协调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每年完成区域内1条以上内河涌和1座以上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整治任务,并实行严格的环保考核。

(四)抓好风险防控,保障全市环境安全。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工作,把它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健全预案体系,切实抓好镇街(园区)、重点风险源的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构建“市-镇(园区)-企业”三位一体的预案管理体系,编制环境应急分类处置工作指南,切实做好环保部门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对接。要完善应急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理顺市镇(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制,加快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环境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要强化风险防范,进一步健全环境风险源评估机制,建立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将环境安全要求纳入城市发展规划、项目审批、环境执法和污染整治当中,全面落实环境风险防范责任要求。要全面排除隐患,深入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维护社会安定,从“惠民生、促和谐、保稳定”的高度,做好环境信访,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信访工作督查、限时办结、重点案件优先办理和领导包办等机制,确保各类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同时,深入开展污染积累与人体健康关联影响的调查研究。

(五)创新机制政策,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要强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创新机制政策,构建严密的环保管理体系。要着力提高政策构建能力,围绕扶持环保产业发展、环境调控政策、环保专项资金、环保专业基地建设、生态补偿机制、危险(严控)废物统一收运、废弃资源再利用、绿色信贷、绿色采购、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排污权交易等一系列重大环境管理措施,构建政策体系,提升环保管理水平。要健全环保综合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在落实重大环保工程、污染减排、环境整治、打击无证照企业、机动车排污防治、农村环境保护、近岸海域环境保护、危险品运输环境安全等方面,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推动形成多部门联防、联控、联治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要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在加强环保信用管理、挂牌督办、违法公告、有奖举报、环境友好企业评价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研究企业排污申报、排污证年审、排污收费和排污台帐统一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委托运营、环保工程监理、重点敏感污染源派员驻厂制度,全面强化企业环保监管。要加强区域环保合作交流,利用好深莞惠环保合作联席会议平台,创新区域联动协作机制,切实推动解决跨区域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环保监管基础。要树立全市环保“一盘棋”的全局观,着力解决基层环保部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足的问题。要督促加强基层环保建设,推动环保分局规范化达标管理,加强村级环保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赋予村级环保协管员更多的职责,全面构建环保系统“二级架构、三级管理”的模式,做强做大环保队伍。要加强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推进全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建设,健全危险(严控)废物管理机构,组建环境应急管理机构,推动环保监测站升级和机构扩编,加快PM2.5、二噁英、辐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生态环境等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快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逐步将覆盖范围扩大到中心镇。启动辐射本底调查工作。要加快环保信息化建设,全面整合、提升环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办事、外网公示查询的管理模式,推进“一企一档一卡”、移动执法等管理,建设污染源地理信息系统,构建智慧环保体系。要加强社会环境文化建设,推动实施“环境公民”培育工程,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环境文化。建设环境教育基地,以学校、社区绿色创建为抓手,深化环境科普工作。以环境友好企业、生态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增强企业、社会环境责任。充分借助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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