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省环保厅的大力支持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省环保厅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强化环保统筹监管职责,扎实推动落实环保党政同责,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从严环境监管、加力环保改革、提升环保能力,深入推进全市环境保护工作。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下达的环保目标要求,我们全力推进各项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6年,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18天、同比增加11天,达标率87.1%、同比上升2.5个百分点,PM2.5年均值35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年评价值同比下降3.5%,展现了臭氧防控工作初步成效,如期兑现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环保承诺;全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全面打响,以截污管网建设为重点的环保治污设施建设全面提速;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土壤环境持续保持稳定。在2016年9月26日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我局获省政府授予“广东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称号,还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6年度工作优秀市直单位和深化改革创新先进单位。一年来,重点推进了如下工作:
(一)加强统筹考核,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别于2016年6月1日和11月11日两次高规格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书记、市长亲自参加并作重要讲话,动员全市力量,研究部署推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期间,共印发各类政策文件20多份,全面明确2016年以及“十三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打响全市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梳理分析全市环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28个突出环境问题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制订整改方案,建立市镇两级领导包案制度,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有力强化和落实。二是加强环保考核。修订了《2016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全面调整优化考核体系,考核指标均为定量指标,考核结果已向社会公布。完成2015年度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河长制”考核评价,评分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发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督查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各镇街(园区)落实环保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办,建立重点督办、通报等制度,对各镇街(园区)落实全市环保会议精神、内河涌污染整治、重点流域污染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落实国控断面水质应急措施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办,并及时向社会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结合省有关环保督察的要求,拟定了《东莞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
(二)强化统筹监管,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2016年10月起,将原由水务局承担“生活污水和水域水污染治理职责”划入我局,进一步强化对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一是完善治水政策体系。落实国家“水十条”,由市政府印发实施《东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1+N治水工作体系,创新全市水污染治理领导统筹、责任清单、奖励举报、绩效考核等体制机制,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由市长任总指挥的全市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建立工程项目清单、镇街(园区)责任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三个责任清单”,并由市政府负责人与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及市水投集团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确保属地、属事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加快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新建成260公里截污管网,完成4家污水处理厂扩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17万吨。明确提出至2018年前, “要确保建成截污管网1800公里,2018-2020年,新增截污管网1000公里”的工作目标。三是推进重点流域及内河涌整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召开深莞两市茅洲河全流域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石马河、茅洲河两大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制定实施《东莞市2016年石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莞市2016年茅洲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明确“两河”整治年度目标任务,并建立进展情况周报制度,每周向市政府报告“两河”整治进展情况。编制完成《石马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达标方案》,《东莞市茅洲河流域水体达标方案》通过专家论证。茅洲河3个干流监测断面(洋涌大桥、茅洲河中游、共和村)水质对比2015年有了明显改善。按“一河一策”要求,全市动工27条内河涌整治,已完成6条。四是开展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治理。积极开展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整治管控、畜禽养殖业清理、工业排污监管执法等行动,全力推动国考断面水质改善。五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印发实施《东莞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完成《东莞市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东莞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已送市政府审核,同沙水库区划调整已召开专家评审会,松木山水库、黄牛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已征求相关镇街意见。东城牛山及大岭山旧飞鹅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正进行调试及试运行。六是加强水环境分析研究。委托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全市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分析评估,编制《东莞市水环境质量分析报告》,全面弄清全市水环境状况。开展全市涉水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核定各镇街、各重点污染源、各重点流域排污情况,为全面实行精准、重点治污提供科学依据。
(三)突出VOCs治理,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规划部署。《东莞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完成二次修改稿。印发实施《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全面明确年度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务。推进“VOCs排放调查与控制对策”项目研究。二是重点推进VOCs污染治理。开展全市工业企业VOCs排放总量摸底调查,建立总量排放台账。制定实施《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VOCs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VOCs治理技术指南》,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则,重点推进家具及制鞋行业VOCs污染整治,共完成1376家家具及制鞋企业VOC污染整治。组织召开4次臭氧污染防控专家座谈会和VOCs污染防治体系专家研讨会,积极研究解决臭氧污染问题。同时出台《东莞市家具制造及制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财政补助方案》,创新环保经济政策,通过以补促治的方式,加快VOCs污染治理工作。三是加强工作锅炉整治。完成推动禁燃区外10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全市31个镇街480台生物质锅炉、479台建立了生物质燃料使用台账。四是大力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收严环保限行管理,从7月24日起实行全市范围内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汽车通行的限行管理措施;建成了327套电子抓拍系统,发出处罚177654宗、处罚金额482.78万元;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75万辆,顺利完成省下达的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抽检机动车4715辆,查处超标车辆583辆;定期检测机动车90万辆;抽查环检机构122家次,查处违法行为1宗。五是推进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将建设工程、工业堆场、码头、建筑工地等共642个项目列入年度整治任务,明确整治单位及要求,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六是加强空气质量应急管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控行动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实施《东莞市大气污染应急工作方案》,针对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措施,及时控制全市空气污染状况。
(四)以试点为抓手,推动土壤及农村环境保护。一是实施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完成麻涌镇协忠电镀工业区场地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石碣镇典型重金属污染农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洪梅镇河西工业园土壤环境调查与污染修复示范项目的公开招标,确定项目第一阶段的施工单位,目前三个项目均完成土壤环境基础调查、风险评估、实验室小试与现场中试,修复设计方案已完成初稿。制定《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强化从场调到验收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目标,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二是编制全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目前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结合最新出台的国家“土十条”和《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二次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试点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明确采用BOT特许经营的方式,开展麻涌华阳村PASG分散式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四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修订《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的具体要求及部门职责,全面清理全市禁养区畜禽养殖业,全市清理生猪近10万头,其他畜禽4.6万羽。推动桥头大东洲、凤岗中心区、常平笑金坑等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其中,桥头大东洲项目已完成垃圾渗滤处理工程建设,已通水试运行,近期将组织环保验收;凤岗镇中心区垃圾填埋场工程已完成进度95%,后续将加快进度完成绿化和进出场道路建设;常平笑金坑填埋场启动存量垃圾分筛处理施工。五是推动镇村生态示范创建。大力推动各镇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12个镇完成创建规划(方案)初稿,18个镇签订编制合同或正落实编制经费;麻涌、清溪、茶山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东城、洪梅、沙田、道滘、凤岗、常平等6个镇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通过省厅初审同意并推荐至环保部;继续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市级生态村(社区)创建活动,共7个村(社区)通过审核。
(五)加强污染减排,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一是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全市16家企业47台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工业锅炉中全面完成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麻涌新沙港集中供热项目完成供热管网建设,并向辖区范围内15家企业实施供气;通明/众明集中供热项目完成17.4公里管网铺设,占管网总长的71.4%;中电新能源供热项目二期工程主体基本完工;立沙岛集中供热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完成主体工程立项以及供热管网的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地基建设。《东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在我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印发实施,并在4家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迈出排污权市场化改革第一步。二是加快完善环保规划体系。《东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正式印发实施;《东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已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并报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作为“十三五”时期全市环境污染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三是发挥环保促进绿色发展作用。建立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制度。抓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2016年全市重大项目共217项,累计完成环保审批203项,占总数93.5%,其中新开工59项、完成环保审批51项、占总数86.4%,续建和投产158项、完成环保审批152项、占总数96.2%。严把项目准入,拒批因政策不符等原因的项目688项。改革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取消技术评估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办事效率,2016年共完成264个项目技术评估。四是深化“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整治。印发实施《2016年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 “两高一低”企业全面整治与引导退出工作方案》,对56家企业进行整治,对45家企业实施引导退出,已完成引导整治退出企业共81家。五是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制定实施《东莞市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方案》。成立由环保部东盟中心、美国环保协会、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广东省环保厅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东莞市绿色供应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东莞示范中心;加强对企业培训工作,举办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广沙龙;创立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体系—东莞指数,并在广东省纪念2016年“六.五”环境日公益宣传活动仪式上正式推出;对厚街、大岭山28家家具、制鞋企业进行东莞指数测试,以测带培,协助企业建立完善绿色供应链管理制度;11月8日举行首届中国家居绿色供应链论坛,正式发布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体系――东莞指数,对获东莞指数测试四星以上的企业颁发证书,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影响。六是推动企业清洁生产。共组织对92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评估或验收,其中通过验收的84家。
(六)从严环境执法,加强环保综合监管。一是保持执法高压。组织开展了高污染燃料锅炉企业专项检查、零散废水产生和处理企业专项检查、非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排查、废料进口口岸及固体废物查验场所执法检查、垃圾焚烧发电厂专项检查、茅洲河流域污染源联合交叉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危废产生(处理)单位专项检查和“水十条”专项整治检查等多项环保专项检查行动。2016年,全市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6678人次,检查企业31207家次,发出行政命令3555份,实施查封、扣押164宗,限产停产116宗,按日连续处罚5宗,处罚环境违法行为3642宗,罚款金额10453.45万元人民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064宗,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政拘留2宗,移交公安部门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5宗。二是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和保障环境安全。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10起,处理环境信访案件15349宗,全市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安全事件。加强重点环保案件办理,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95宗案件,全部落实市镇两级领导包案督导,对204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查处,并对13名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5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2人。三是清理违法违规项目。组织开展全市环境违法违规项目专项排查,制定《东莞市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和《东莞市环保局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指引》,按照“淘汰取缔一批、补办完善一批、备案完善一批”的原则分类处理历史遗留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清理6000个、完成率达100%。四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印发实施《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名录(2016年本)》,2016年全市共办理环保审批项目12006个;完成建设项目环保验收10264个,验收合格率为99.5%;完成环保专业基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除中堂基地外,其它6个基地废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废水集中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全部通过环保验收;完成辐射类项目审批87项,完成项目验收43项,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事项90项,所有新建项目环评率达100%,辐射源单位持证率达100%。公布了2015年度东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结果和2016年东莞市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2016年共1294家企业被纳入名单比2015年增长61.5%。五是加强危险严控废物监管。完成2015年度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并获全省第一,1244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产生源和9家危废经营单位通过规范化管理验收。印发实施《东莞市危险废物与严控废物处理处置专项规划》(2016-2030),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建设,其中:恒建扩建项目全面开建;丰业项目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天图项目获省环保厅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中普项目环评通过省环保厅审批;海心沙循环产业项目选址基本确定,即将开展建设前期工作。修订《东莞市污泥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2016年市污泥处理中心和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分别处理污水厂污泥和医疗废物27.12万吨和9126.56吨,纳入集中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2187家,综合性和社区医疗机构覆盖率达100%。六是提升科技监管水平。推动50家餐饮企业油烟、3家VOCs排放企业、25家涉重金属排放企业试点建设在线监控系统。推动环保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探索无人机在监察执法、环境信访和应急管理等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2016年共在12个镇街累计完成29次航拍。
(七)加强环保能力,夯实环保工作基础。一是加强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党员队伍管理。组织举办了一期环保专题培训班,结合环保管理最新政策要求及管理理念,分两批对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环保分局正副局长进行集中培训;先后举办了4期环保法律培训,切实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环保数字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全市各类污染源的“一源一档”信息化管理。采用租赁方式在全局推广使用移动办公系统,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加强环境宣教工作。积极借助主流媒体及官方微信微博,不断加强环保舆论宣传,共发布新闻材料486篇;开展环保社会监督员活动,共接到环保监督员的37次投诉监督,并进行了妥善处理;组织举行世界环境日、环保开放日、青少年环境知识科普课堂、自然学校“零碳岛”、生活方式绿色化体验、环保辅导员进校园、少年“环保领袖”进校园等系列环保宣教活动;开展了先进典型人物和企业评选活动,评选出10名优秀环保志愿者、10名最美环保人物和10个环保先锋企业,推动树立环保典型;推动2个单位创建“广东省环境教育基地”,5所学校创建“广东省绿色学校”。四是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月”、“市民评机关”活动,推进建立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火墙”制度和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全年约谈460人次,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得到强化。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打响全市水环境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关键之年。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按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部署,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目标,全面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统筹深化污染治理,强化环境调控,加强环境管治,推进环保体制改革,落实环保党政同责,补短板、还欠账,全面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具体目标是:到2017年底,新建成截污次支管网不少于500公里,力争达到700公里,完成76条内河涌整治,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流域整治完成省下达任务,国考和省控断面水质全力确保达标,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达标率达到88%以上,臭氧年评价值低于165微克/立方米,PM2.5等其他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取得初步成效;顺利完成环保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改管理改革,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有效提升,环保改革继续深化,全市环保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为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环境基础。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全面打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打赢治污攻坚战,首战决战次支管网建设和内河涌整治两个主战场。围绕两个主战场,我们将紧盯“2018年底前新建18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完成不少于100条内河涌整治,2020年底再新建1000公里、再完成100条内河涌整治”的工作总目标和“2017年新建不少于500公里、力争达到700公里截污次支管网,完成76条内河涌整治”的阶段性目标,全力攻坚、真抓实干,确保完成任务。深入落实“1+N”治水纲领性文件,全面建立领导督导、清单管理、绩效评估、考核奖惩机制。以国考、省控断面达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内河涌整治、垃圾填埋场整治、畜禽养殖业清理等水质改善举措。持续加强石马河、茅洲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尽快制定实施茅洲河、石马河年度整治方案,明确年度整治任务分工。加快内河涌整治,重点确保如期完成全市10条黑臭水体整治。严格落实“河长制”考核机制,强化责任倒逼。
(二)统筹深化污染治理行动。按照“精准治污”的原则,推进《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试点工作研究,深化大气环境达标治理;全面加强VOCs排放管控,在巩固并完成家具、制鞋行业VOCs污染整治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印刷、塑胶两个重点行业VOCs污染整治,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原则,年内完成100家上述两个重点行业企业VOCs污染整治;全面完成全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开展对非道路移动源污染调查研究,多策并举确保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制定出台我市 “土十条”具体实施方案,继续推进石碣、麻涌、洪梅等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试点,尽快形成经验推广至全市。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海心沙循环产业园、谢岗飞灰填埋场、沙田立沙岛危废处置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
(三)着力强化环境宏观调控。按照“排放总量、排放标准双管控”的工作原则,积极实施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差别化削减替代、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准入联动限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管控等工作机制,严格环境准入。推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引导产业发展合理布局。强化规划环评引领,大力推进村镇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开展规划环评,探索实施“空间、总量、准入”清单式环境管理。继续推进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将家具、制鞋、电子和机械制造纳入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试点,探索出台绿色采购相关政策,夯实推进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工作基础。继续推动“双超双有”及高耗能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四)着力深化污染物总量减排。围绕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科学制定全市“十三五”减排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减排任务。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管理改革,率先启动水十条、气十条有关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分步实现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全覆盖。大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2017年内完成沙田镇环保专业基地、通明/众明等集中供热项目,以及沙角电厂群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推动进水量和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厂深入整改。严格加强VOCs新增项目的总量替代审核把关,保证VOCs排放量只减不增。建设全市排污权交易监管系统,启动新改扩建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五)着力提升环境管治水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全面强化环境监测和环保执法。深化环保管理改革,探索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环境专家咨询制度。从严从紧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全面实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等管理制度,积极推广无人机等智能监控手段,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高度关注、积极主动应对垃圾处理项目、危废处理设施 “邻避”问题。提升环境监测管理水平,推进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二期和万江VOCs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不少于4个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启动国控、省控断面水文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将土壤监测纳入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推进环境立法,推动尽快出台《东莞市水乡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和《东莞市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条例》。
(六)着力落实环保党政同责管理。落实环保督察制度,分期分批对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优先选取部分镇街作为督察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再全面开展。充分发挥环委会办公室督查协调职能作用,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强化环保考核导向作用,切实抓好环保责任考核、总量减排考核、“河长制”考核等考核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促进各级、各相关部门有效落实各自环保职责,推动全市环保工作顺利开展。
(七)着力打造担当干事环保队伍。当前,全市环保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工作压力空前巨大,关键要打造一支敢于担当、善于谋事、真抓实干的环保队伍。将进一步强化队伍强化责任担当,把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等环保重点工作与锻炼培养环保干部结合起来,加速培养一批环保干部。加强能力培训,继续开展专题培训班,着力提升环保干部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积极实施廉政风险“防火墙”制度,全面加强环保系统廉政风险防范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干净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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