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如何管好近2万个入河排污口?
入河排污口是污染源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闸口”,“闸口”管理好坏,直接关系到河涌的水质好坏。
8月31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东莞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确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状况得到改善,努力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今年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据介绍,市生态环境局摸底查明,东莞入河排污口约有2万个,其中规模以上1224个。这些入河排污口,遍及33个镇街(园区),明渠暗沟交织,涉及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河湖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污染比较严重,整治工程数量多、任务大。2019年,东莞明确“三步走”的整治计划。到2021年底,完成所有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实现保留的排污口手续齐全、设置规范、排放达标、监测覆盖、一口一档、监管到位。全市实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真正构建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
截至2020年11月30日,东莞累计查出河涌明渠段的入河排污口18188个,累计完成整治超过17000个,整治完成率为96.6%。随着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有效推进污水厂进水浓度和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污水直排河涌现象显著减少,全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以东城筷子河支渠为例,17个入河排污口通过雨污分流的方式完成了整治。随着筷子河流域排污口的完成整治,筷子河的水质也稳定消除了黑臭,呈现水清岸美的生态景象。可以说,只有管住了入河排污口,才能真正推进污水厂进水浓度提升和污染物排放量削减。
“一口一档”管好入河排污口
《意见稿》明确了入河排污口的分类与审批权限。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的单位性质、规模和隶属关系,全市排污口划分为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其他排口等五类。由此明确了审批单位。其中,企事业单位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批;农田排口实行备案制,由属地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其他入河排口不纳入审批和备案管理。
入河排污口采取审核制和备案两种方式,制定和完善审批、备案流程,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验收要求,细化内部审批流程,依法、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审批工作。入河排污口审批流程包括入河排污口的登记认定、设置审批、验收、水功能区排污备案及标志牌的设立等内容;备案制入河排污口主要包括城镇及园区雨洪排口、农田排口,其备案流程包括给予统一编码、备案登记,设立统一标志牌等。市生态环境局及各生态环境分局定期对辖区内的每个入河排污口进行建档归档工作,形成“一口一档”。
入河排污口废污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质排放浓度同步监测。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排污口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履行行业治理主体职责,切实做好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园区)要加强对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各方责任。要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科学、合理推进。
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通报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设置审批进展,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进度;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及验收工作将纳入年度环保责任考核内容。各镇街(园区)要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管监测工作,按要求组织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分类,强化排污口现场监督检查和水质监测,确保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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