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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MB2C90178X/2025-0049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5-08-05
名称: 大朗:督导污水处理厂汛期安全生产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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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督导污水处理厂汛期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25-08-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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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8月3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赴东莞市石鼓净水有限公司大朗分公司(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展汛期防范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检查组重点巡查了污水处理设备、有限空间、污水处理池等重点区域及设施,发现污水处理池周边围堰部分破损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及时修补更换。

  检查组还详细了解该厂的污水处理能力、日常处理量等运行情况,并听取了企业关于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的汇报。检查组强调,要迅速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围堰破损等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设施完好,消除安全风险;要加强设施维护,定期对污水池进行清洗,对老旧污水处理设备定期保养与更换,保障设备稳定运行;要守牢安全底线,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持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细、抓实、抓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汛期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