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注销<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同意注销《关于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5〕978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3日
索引号: | 11441900MB2C90178X/2025-00374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名称: | 关于同意注销《关于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通知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
主题词: |
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注销<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同意注销《关于广东省奇思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5〕978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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