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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项目采购

时间:2026-09-02 17:30:56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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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人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项目

  三、预算金额:300000.00元(含税)元(大写:叁拾万元整)

  四、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办发〔2024〕22号)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环环评〔2024〕41号)有关规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每5年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进行定期调整,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定期调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5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及应用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环办环评〔2025〕25 号),提出2026年指导各地确定分区管控定期调整工作方案,2027年指导各地完成分区管控方案的定期调整工作。2026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6年广东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粤环函〔2026〕46 号),提出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十五五”定期调整。《东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东府〔2021〕44号)实施已有五年,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部署,东莞市今年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定期调整工作。同时,为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走深走实,东莞市今年还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管控单元重点攻关工作。现采购东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十五五”定期调整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重点攻关的技术服务单位。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0日17:30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市生态环境局1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傅先生 0769-23292362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769-23391919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项目采购需求书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定期调整项目采购需求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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