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本单位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本单位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http://dgepb.dg.gov.cn/)“政务公开”栏查询下载。
一、概述
2015年,本单位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精神,结合环境保护工作新常态,严格执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要求,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措施,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主动公开。2015年3月31日,我局制定了东莞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公众网对外公布,同时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在90日内公开环境信息。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建设了东莞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系统,并于11月9日起正式启用。截止至2016年3月11日,共有581家企业已使用平台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二)增设“东莞市空气质量实况与预报发布平台”栏目。今年6月1日,我局建成了“东莞市空气质量实况与预报发布平台”,并通过“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和“东莞市环境监测公众网”公布我市未来2天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预报内容包括未来24小时、48小时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首要污染物及空气质量级别、健康指引,为做好大气质量污染状况应急应对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群众根据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提前做好生产生活安排提供服务。
(四)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明确环保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规范报送时限,由局办公室牵头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落实,建立环境信息公开预警通报机制,在每月3日前通知各责任科室,提醒各责任科室根据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发布环境监管等方面信息,并实时监控信息更新情况,并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月度通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监督。定时开展网站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保证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全面、高效。
(五)完善公文公开方式。完善市环保局公文公开规范格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对全局公文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进行定性,并纳入公文办文规范流程,提高环保公文公开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对定性为主动公开的文件,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将此类文件在环境保护公众网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对外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二、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众网站公开情况。2015年,我局通过“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更新发布各类信息约107211条,其中,行政执法类信息约96308条,财政预决算信息类信息14条。
(二)新闻媒体公开情况。2015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沟通会5次、发布新闻稿800多篇,编发环保微博780多条,6月完成“东莞环保”政务微信平台的开设,自7月份上线运行,累计发布文章总期数64期,共发布文章200多篇,并开展了黄标车提前淘汰、VOC治理、绿色生活等公益宣传片活动。
(三)专项活动公开情况。举行了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展播了环保公益微电影《在水一方》,发布了《东莞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全面介绍2014年全市环境状况及环境管理方面的情况。创新环保宣教活动形式,开展了“生态东莞 美丽家园”环保巡展、中小学生环保手抄报征集评选、东莞青少年“环保领袖”公益夏令营、科普讲座进校园、环保公益徒步等环保公益活动,推动公众参与环保,践行环保理念。同时,在开展环境监察执法专项行动时,我们更多采取通知会同媒体一起参与的方式,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和社会监督力度,强化环保执法震慑力,增强执法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宗,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排污状况等内容,已通过现场答复、电话告知、电子信函、邮政速递等形式全部回复了申请人,申请人没有提出异议。2015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费用支出144元(邮寄费),全部纳入本单位年度行政经费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重点信息公开不够全面等问题,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进一步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公开机制。根据我局实际,继续推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网站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继续拓宽公开渠道。继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拓宽信息的覆盖面。三是继续推进重点工作公开。结合我市环保工作的年度任务,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环评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空气质量、环境信访、环境违法、信用评价等政务信息,以及党风廉政、政风建设等内容。四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规范流程,执行标准,全面准确,提升服务;五是继续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大力推广东莞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在平台上公开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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