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东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编制。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莞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邮编:523290;电话:0769-23391086:电子邮箱:gddghbj@dg.gov.cn)。
一、概述
2013年,本单位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精神,加大推进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机构和相关制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加大企业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使全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境知情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订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受理举报、年报公布等制度。及时调整东莞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督促各环保分局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落实人员专职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财政预算、人事任免、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及受理、空气质量、地表水质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专门开辟了“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在内的8大类共计28项信息。
(三)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显眼位置单独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方便市民申请。完善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机制,及时、稳妥地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在办事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与报刊、电视台、电台合办栏目,免费编发《东莞环境公民手册》,开展网络互动、在线访谈,设立“东莞环保”微博等多种方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受众的覆盖面,满足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增强了诚信度和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要通过网站、电视、电台、报纸、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众网站公开情况。“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各类信息约84799条,比去年增长296%,全面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广度。其中,政务(工作)动态信息类1098条,文件类信息36条,办事指南类信息51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8条,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等通过网站公开的信息83606条。首次通过公众网对外公布了市环保局2013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市民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的搜索引擎检索上述政府信息。
(二)新闻媒体公开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发布新闻稿425篇,分别比去年增长233%、48%。编发微博1300多条,组织媒体采访32次,建成50个环境文化宣传橱窗,编印《环保新闻剪报》145期。
(三)专项活动公开情况。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发布《东莞市2012年环境状况公报》,全面介绍2012年全市环境状况及环境管理情况。开展“环保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共建企业环保自律体系”活动,促进行业协会、市民参与监督企业环保管理,目前已有12个行业协会参与。开展环保公益项目创意大赛、环保科普、百名环保小卫士评选活动,推动全民参与环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宗,比去年增长200%,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对申请进行审查合格后,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信函、邮政速递等形式回复申请人。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支出24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也存在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是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不够深入,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一是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只要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一步加大公开范围。二是将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延伸至市控以上污染源。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建立工作预警机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重点督促各环保分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落实专门负责人员,加强工作培训,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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