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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04 10:56:09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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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本单位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本单位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2年,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信息公开指南》,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了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省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单位制发的各类非涉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建设项目环评公示及受理、空气质量、地表水质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将东莞环保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我局工作动态向社会通报公开,保障公众环保工作知情权,鼓励社会各界和更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民公开机关效能投诉电话,方便市民监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环保分局年度考核当中,有效促进各环保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及人性化操作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相关投诉、咨询,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在环保公众网单独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并进一步完善栏目内容,实现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工作流程,安排专人每天查收受理公众申请公开环保有关信息,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各个环节,及时主动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三)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的服务水平。重新改版“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工作;重点突出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众互动、宣传教育、网站导航五大板块,并为各环保分局开设子网站;围绕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专门增设了“东莞市空气质量实况发布平台”,实时公开全市各监测站点的空气监测数据。网站的成功改版,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和有效应用,环保便民利民得到进一步体现。2012年,网站浏览量达346207人次,并在地级以上市环保部门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荣获第3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主要通过网站、电视、广播、编印简报、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众网站公开情况。“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共发布各类信息约21405条,其中,环保动态信息115条,环保要闻信息69条,通知公告31条,分局动态1889条,监察执法信息20条,信访处理情况公示2701条,建设项目审批公示16580条。市民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的搜索引擎全文检索上述政府信息。

  (二)新闻媒体公开情况。共组织召开了3次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70余篇,提供新闻素材121篇,组织各种媒体沟通会17次,媒体发布环保新闻287篇,编印《环保新闻剪报》106期。编印《环保动态》5期,共发布150余篇环保动态信息。

  (三)专项活动公开情况。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了 “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绿色宣言,生态东莞”2012年东莞市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文艺节目巡回汇演、免费派发《东莞环境公民手册》等系列活动,及积极举办环保开放日活动,主动让市民走进环保,了解环保,并动员和引导全体市民成为环保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宗,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等内容。对申请进行审查合格后,已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子信函、邮政速递等形式回复申请人。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36元(邮寄费),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的问题。2013年,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充实主动公开内容;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开展好全市环保系统行政“三公开”(权力运行公开、裁量标准公开、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各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分局子网站建设;实行信息公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及时公开信息造成行政过错的实行问责,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载体。进一步丰富“东莞环境保护公众网”栏目设置内容,强化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市民互动功能,不断提高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环保开放日、新闻媒体的作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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