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积极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要实施方案、重大生态环境保护举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等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63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条、政务动态信息1523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111件;通过“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679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及时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宗,处理答复128宗(2022年结转2宗,共130宗),剩余1宗结转2024年办理;2023年有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有1宗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及时发布并动态调整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规定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部门预决算等信息。采取在线访谈、一图读懂、视频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涉及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的相关文件进行深入解读,累计发布政策解读10条,通过征集调查等渠道开展征集调查9期,征集到13条意见建议并全部公布反馈结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持续优化改造公众网站,强化信息公开的平台监测、确保信息发布更新及时准确,借助主流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正能量”。完成公众网站全面升级改造,新增便企利民一站式服务专题,并开发访客用户空间,用户登陆后可在其空间主页下浏览粤省事平台下所有办事服务信息,以及办理我局热门办事事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效防范信息公开风险,各直属单位、科(室)专人负责本部门负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工作,同时通过云监测、漏洞扫描、专人日常监测等措施保障网站与新媒体运行,并形成了定期自查与不定期内部通报等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工作中仍存在部分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公开的信息仍有个别存在错敏字情况;三是偶有部分页面存在无效链接。
针对上述问题,下来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丰富公开形式,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二是严格落实公众网站、新媒体发稿三级审校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无错别字、无规范性用语等错误;三是常态化做好网站管理运维工作。力争将政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地回应关切的便民服务平台,促进新闻媒体和政务媒体的深度融合,提高政府网站专业化建设和运维水平,更好地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共发出收费通知7件,总金额1640元,实际收取总金额1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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