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2020年,本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报刊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生态环境公众网站整合了空气质量实况与预报、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重大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同时,网站“数据中心”栏目整合了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排水许可、辐射管理、环境信访、环境监察、环境违法、污染源监测、在线监控、固废管理、应急管理、清洁生产、信用评价、环境监测、机动车检测以及环保资质共17大项信息数据,为群众提供简单直观明了的数据查询窗口。并设有信息中心,统筹落实公众网站平台建设、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各直属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分工,按时按质做好各项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要求,本单位按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传了2019年度行政执法实施情况统计表及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8月12日,制定印发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全局各相关单位、科室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职责。
2020年,本单位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份、通知公告153份、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3116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4592宗、行政强制2226宗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8宗(2019年结转1宗,共319宗;其中204宗为企业因上市等需求依申请公开其环境违法行为情况),处理答复310宗,剩余9宗结转2021年办理;2020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工作中仍存在部分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核查不够仔细、政策解读栏目更新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推进解决上述问题,本单位定期通报各直属单位、科(室)政府公众网站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要求各直属单位、科(室)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好本部门负责公众网站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工作;并明确由本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直属单位、科(室)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及相关栏目更新工作。同时,要求各直属单位、科(室)承担起审核把关职责,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认真核稿,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规范准确、无错别字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推进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每季度举行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气会,通报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进展。同时,联合东莞日报、广播电视台、公众网、“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一台一报一网一号”,以及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监察等行业媒体,大力开展环保宣传和社会监督,全年发布新闻动态1700余篇次,其中,获省级、国家级媒体共刊登674篇次;曝光环境违法行为168期。“东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相关推文阅读量累计约24.5万余人次;开通“东莞生态环境”政务抖音号,发布短视频作品181个,浏览量达215万人次。创新“线上+线下”讲堂模式,持续开展环保大讲堂宣讲活动,全年市(镇)联动开展288场次。建立宣传舆情专报机制,每周编发一期《生态环境舆情专报》,全年编发45期。发布了《2019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多次主动向社会和群众通报东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新进展和部署,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更好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7月18日和11月10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参与了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直播互动活动以及广东省“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就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净土防御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工作现场回答听众、网友的提问,切实解答了群众关切。12月5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参加了市政府办公室主办的莞事论坛第五期“治污攻坚,全民参与”活动,在市民服务中心市民讲堂与群众面对面,围绕广大市民关注的大气、水、固废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议题,在展示我市三年治污攻坚成效的同时,深入探讨如何让生态环境保护成果更好地惠及民生,让蓝天碧水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局便函2021454号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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