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有关要求,2019年本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报刊等,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本单位生态环境公众网站整合了空气质量实况与预报、水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信用信息双公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重大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加强环保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同时,网站“数据中心”栏目整合了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排水许可、辐射管理、环境信访、环境监察、环境违法、污染源监测、在线监控、固废管理、应急管理、清洁生产、信用评价、环境监测、机动车检测以及环保资质共17大项信息数据,为群众提供简单直观明了的数据查询窗口。并设有信息中心,统筹落实公众网站平台建设、日常维护管理等工作,各直属单位、各科室严格按照职能分工,按时按质做好各项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本单位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份、通知公告81份、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5814宗、行政处罚处理决定3083宗、行政强制649宗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宗(2018年结转3宗,共91宗),处理答复90宗,剩余1宗结转2020年办理;2019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近年来,本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搭建起了一套运行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但随着今年机构改革工作实施,工作中存在衔接不够顺畅、部分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核查不够仔细等问题。为推进解决上述问题,本单位制定印发了相关政府公众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并组织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单位、科室职责,确定各自负责栏目。同时,要求各单位、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做好本部门负责公众网站栏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更新工作;各单位、科室要承担起审核把关职责,对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查,坚决防止网站出现安全和涉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对公开的有关政策文件,必须认真核稿,坚决避免出现有错别字、规范性用语错误等低级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本单位联合东莞日报、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等“一台一报一网一号”,设立环保专栏、专版、专题和“环保曝光台”,公开最新生态环境治理动态。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及媒体座谈会10次,发布了《2018年度东莞市环境状况公报》、多次主动向社会和群众通报东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最新进展和部署,积极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更好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发布新闻动态超过2000篇次,曝光200余期环境违法行为,编发环保微博688条,“东莞环保”政务微信平台累计发布273期微信,发布文章673篇。结合100多个环保公益宣传栏,制作了300多期环保公益宣传栏。4月20日和12月10日,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分别参与了东莞广播电视台“阳光热线”直播互动活动以及广东省“民声热线”直播节目,分别就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净土防御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工作现场回答听众、网友的提问,切实解答了群众关切。
局便函2020236关于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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