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积极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整治工作
时间:2012-01-05 09:44:29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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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减轻小型工业锅炉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全面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我们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试点改造等措施,先后印发了《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及《东莞市工业锅炉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治理工作。截止2011年前三季度,小锅炉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治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稳步推进全市4蒸吨/小时以下(含4蒸吨)和使用8年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市环保部门会同市政府督察室不断加大对相关镇街的督导检查,督促企业加快小功率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10月底,全市已完成淘汰改造的小功率燃煤锅炉约318台,占市政府十件实事提出目标的79.5%。
二、推进了其它工业锅炉治理工作。我市根据省2010年颁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 2010),对未纳入淘汰改造范围的工业锅炉进行达标验收,要求未纳入淘汰改造的工业锅炉在2010年12月底前,必须达到新的过渡期排放标准,2013年全面达到新的排放标准。目前大部分企业已按省颁布的最新要求完成锅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整改工作,确保了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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