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吹响冲刺号角
——东莞市污染减排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为全面部署2009年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全力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2月27日下午,市政府在市行政办事中心召开全市污染减排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庞国梅同志,市人大吕兢副主任,市政府梁国英副市长等市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监察局、发改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市松山湖、虎门港、生态园管委会以及各镇街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环保分局局长、环保基建办主任,市环保局副科级以上干部,主干管网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以及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公司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黎达潮主持。
会上,梁国英副市长首先对全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作了工作部署。他指出,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东莞实现科学发展的迫切任务,也是全市关注的重点工作。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完成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污染减排任务,必须在把握形势的基础上增强工作共识,增强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意识,把握机遇,乘势而上。必须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加快工程建设,确保34项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今年内基本完成,确保次支管网工程全面展开。必须在抓住关键的基础上推进污染减排,切实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生活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全面整治造纸企业,确保完成工业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加强电力行业的监管,确保完成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确保减排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加强技术培训指导,确保减排台帐建设规范化。必须在完善机制的基础上狠抓任务落实,要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协调机制、完善督查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实现年底前基本建成的目标。
吕兢副主任在会上作了督导讲话。他说,污水处理工程是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的基础性工程,是当前保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切,人大政协也高度关注,对此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增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加快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他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督促各镇街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快征地、拆迁和“三通一平”工作,切实解决好项目公司进场施工的阻碍。二是进一步加大工程投入力度,督促BOT项目公司严格执行合同承诺,确保人员力量、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作业面等达到合同承诺要求,并按照协议时间完成工程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要健全汇报制度,加强考核,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检查和媒体监督作用。
最后,庞国梅常委也作了讲话。她说,污水处理工程是我市有史以来政府投资单项规模最大的工程之一,也是实现污染减排任务的控制性工程,更是当前形势下重要的政府投资拉动工程,加快这项重要工程的建设,意义重大。她要求,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负起使命,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力争年内基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一要认清使命,不负使命。建设生态城市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污水处理工程是当前我市保证污染减排、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重心和核心工作,是形势所需;污水处理工程是投资拉动的重点工程,必须保证这些重点投资项目及时实施,确保全市整体经济保增长目标的实现,是形势所迫;污水处理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恩泽子孙的实事工程,市委、市政府连续三年将该工程列为十项民心工程之一,是形势所趋。二要强化责任,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镇街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显性政绩”和“隐性政绩”的关系,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千方百计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进度,力争年内基本完成截污主干管网建设任务。她要求,落实责任必须做到“四个强化”,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镇(街)的书记、镇长(主任)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加快项目建设的协调和调度,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强化协调配合。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机制,重点解决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强化督导督办。实行定期督导制度、进度公示与问题报告制度、现场协调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建设的检查、督导力度。要强化责任考核。把污水处理工程落实情况列入检验和考核各镇街、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作风与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惩有奖,奖先罚劣。三要认真干事,干净干事。所有参与截污主干管网工程建设工作的同志,都要积极学习工程建设和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提高素质能力;要严格工程管理,狠抓工程质量,强化精品意识;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确保建成阳光工程。
这次会上印发了《东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和各镇街2009年减排任务分解表,从2009年开始对镇街减排工作实施年度考核。
这次会议,是对全市2009年污染减排工作的全面部署和总动员,在各镇街和各部门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有关领导纷纷表示,要把污染减排和减排工程建设列为本镇和本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抓,实施“一把手”工程,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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