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5-21 09:04: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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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态环境分局:
现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粤环办函〔2020〕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VOCs管控台账清单的通知.doc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大气环境科郭日怀23391316;产业中心何源霖2339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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