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我市各镇街水质排名的通告
时间:2019-01-15 11:42:05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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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粤环发〔2017〕11号)的工作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广东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实施方案》(粤环函〔2018〕1271号)的规定,采用我市2018年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河流水质断面监测数据,计算2018年第四季度各镇街城市水质指数(CWQI)和城市水质指数变化度(△CWQI),并按照计算结果对各镇街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情况进行排名,现将2018年第四季度我市各镇街水质排名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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