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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时间:2018-12-05 11:16:28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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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函〔2018〕4507号

各环保分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近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东莞市同利聚氨酯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环境风险评价专项分析》(编制主持人:刘大海)专家评审会,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环评机构,其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会议,同时专项分析编制质量较差,存在工程分析描述不清楚、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有误等问题,严重影响项目环评技术审查及后续审批工作。根据《关于全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纳入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东环函〔2016〕1152号)相关规定,我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专项分析编制主持人刘大海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环评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技术人员的管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希望各环评机构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3日

       (联系人:孙小斐,联系电话:2339162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稿:伍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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