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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函

时间:2018-05-07 11:01:18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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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函〔2018〕1322号

东莞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已由原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8年1月16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内河(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体)和沿海海域内的船舶(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船、艇、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不包括军事船舶)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的相关规定。现特告知贵局执行有关标准。

        附件: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 -2018代替GB 3552-83).pdf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3日

(联系人:邓永祥,联系电话:2339120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校稿: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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