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的通知
时间:2017-02-23 09:39:17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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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函〔2017〕390号
各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部令第41号),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别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址:http://58.248.45.69:30001/REG/(东莞环保公众网“网上办事”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栏有链接)。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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