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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

时间:2016-12-02 13:24:13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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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办函〔2016〕146号

各环保分局,环监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作部署,有效推进我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粤环〔2014〕13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环函〔2016〕1054号)要求,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东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doc

 

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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