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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220kV彭洞输变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时间:2009-10-27 11:18:42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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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的申请,东莞市环保局拟对220kV彭洞输变电站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变电站位于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彭洞工业区。本期建设规模主变:本期3×240MVA,终期4×240MVA;线路:本期220kV出线2回,终期4回;本期110kV出线5回,终期13回;

  10kV出线:终期36回,本期36回;其他继电、通信和远动设备。项目总投资20930.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7.3万元,占总投资的1.6%。

  二、环保执行情况

  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东环建[2007]1629号)中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施工临时用地已恢复;采取了工程、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补偿;变电站设置了事故油池,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运行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一)生态环境

  本工程采取了工程和绿化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周围的植被恢复良好,项目建设未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电磁环境

  变电站站址、线路附近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监测值均符合《500千伏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工频电场强度4千伏/米限值、工频磁场强度0.1mT限值要求;0.5MHz频率处的无线电干扰限值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53dB(μV/m)限值标准。

  (三)声环境

  变电站站址、线路附件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五)固体废物

  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六)公众意见调查

  96.9%的被调查人员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情况于2009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将对公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东莞市环保局

  联系地址:东莞市体育路15号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769-23391213 传真:0769-233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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