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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停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10月23日)

时间:2026-10-24 14:44:3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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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和省生态环境厅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最新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初步测算,截至2026年10月23日12时,我市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含已完成发放的补贴)已达到下达资金总额的97.59%。

       二、为有序开展补贴资金审核清算工作,自2026年10月26日12时,起,“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将暂停受理东莞市非营运类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平台暂停受理期间,已提交的申请继续按流程开展审核、拨付工作。

       三、待全部补贴资金清算工作完成后,我局将根据清算后剩余资金额度情况,视情重新开放补贴申请受理。重新受理时间、申报规则等事项,以我局后续发布公告为准。

      如对补贴申报相关事宜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9-23391068。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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