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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有关情况的公告(10月19日)

时间:2026-10-21 14:43:0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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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环办函〔2026〕2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初步测算,截至2026年10月19日上午11时,我市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更新补贴申请金额(我市已于2026年6月17日12时起停止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已达到更新补贴资金总额的78%。

       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按照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审核发放补贴,补贴资金发放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请符合条件的车主合理安排申请时间,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申请。有关更新补贴事宜及其他疑问,可致电0769-23391068咨询。(注意:仅受理更新补贴申请)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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