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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东莞市美丽蓝天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查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6-09-01 09:28:54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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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行业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美丽蓝天行动相关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规范美丽蓝天行动相关项目审查管理流程,保障项目实施质量、治理成效与资金安全,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审查中的技术支撑、决策咨询和把关指导作用,助力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研究,现组建美丽蓝天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查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背景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攻坚提质阶段,把美丽蓝天行动作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抓手,聚焦重点行业烟气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恶臭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部署实施一系列污染治理工程项目。为确保各类项目符合政策导向、技术规范和治理目标,防范项目实施风险,保障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亟须组建一支专业过硬、经验丰富、客观公正的专家队伍,为项目全流程审查提供专业支撑。通过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遴选、管理和使用机制,提升项目入库、过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审查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破解技术把关难题,推动美丽蓝天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助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核心目标。

  二、组建要求

  (一)征集范围

  面向广东省范围内,从事大气污染防治、环境咨询、环境工程、环境检测、财务(审计)类等相关领域,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自愿参与项目审查工作,恪守职业操守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等相关单位专家及社会各界资深专业技术人员。

  (二)类别范围

  结合美丽蓝天行动项目审查需求,专家库针对以下四个类别进行组建:

  1.环境咨询类:涵盖环境科学、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研究、环保技术咨询、能源与环境政策等相关专业,聚焦项目政策符合性、技术方案可行性、环境影响分析、减排效益评估等审查。

  2.环境工程类:涵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环境化工、能源与动力工程、移动源污染防治等相关专业,聚焦项目治理工艺设计、工程建设方案、施工质量、设备选型、运行维护等审查。

  3.环境检测类:涵盖环境监测、环境工程、分析化学、仪器检测等相关专业,聚焦项目验收检测方案、检测数据及治理效果评估审查。

  4.财务审计类:涵盖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聚焦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真实性、效益性审查。

  (三)技术要求

  自觉践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及美丽蓝天行动相关政策要求,恪守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独立、客观开展项目审查工作,精准识别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评审意见。

  1.环境咨询类:熟悉国家及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技术指南、排放标准,熟练掌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方案编制、减排核算等方法,具备政策解读、技术论证、效益评估能力。

  2.环境工程类:熟练掌握至少 1 类大气污染核心治理工艺(如锅炉炉窑淘汰改造、重点行业烟气治理、VOCs 和氮氧化物治理等),熟悉环保治理工艺、装备和设施,熟悉相关工程建设规范和施工要求,具备技术分析、现场勘查及质量判断能力。

  3.环境检测类:熟悉大气环境监测、验收检测规范,掌握主要大气污染物检测方法,掌握仪器检测和在线检测设备技术方法,具备检测数据审核、技术评估及治理效果判断能力。

  4.财务审计类:熟悉财政资金管理、审计相关政策,掌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具备丰富的环保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资金决算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以及资金核查、违规识别及整改指导能力。

  (四)职称、资格及业绩要求

  所有申报专家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并从事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同时满足:

  1.环境咨询类:近 5 年内,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的政策咨询、技术论证、环境影响评价、减排评估或方案编制工作,且项目已通过审查 / 验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市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科技项目、制定相关技术规范 / 政策文件,或获得相关科技奖励。

  2.环境工程类:近 5 年内,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的治理工艺设计、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或验收评估工作,且项目已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市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科技项目、制定相关技术规范,或获得相关科技奖励。

  3.环境检测类:优先持有环境监测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 5 年内,从事过市级及以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项目的验收检测、环境监测工作,且检测结果获得相关部门认可;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大气环境监测、验收检测相关标准编制工作。

  4.财务审计类:熟悉审计、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财会相关法规制度,具备独立研判和出具专家意见的能力;具备丰富的环保工程造价咨询或项目资金决算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或会计、审计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拥有政府审计、专项经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五)其他要求

  无违法违纪、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无相关领域质量安全事故、弄虚作假等责任记录;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项目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业务水平突出的专家,经审查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有较强的责任心,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职责

  参与美丽蓝天行动相关项目入库审核,重点审核项目政策符合性、治理工艺可行性、工程建设方案合规性、投资估算合理性、检测方案可行性等,提出审核意见。

  专家需参加政策培训、技术交流,遵守评审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不得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专家及直系亲属或所在单位与审查项目存在利害关系,属于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并实行回避。

  四、申报流程及资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

  自主申报:填写《东莞市美丽蓝天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单位推荐(可选):单位审核材料真实性,签署意见并盖章。

  审核遴选:对申报材料集中审核,遴选合格专家。

  公示入库: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二)资料要求

  专家入库申请表(本人签字,单位需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执业资格证,如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复印件;

  近 5 年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验收报告、评审意见、获奖证书等);

  (三)申报方式

  各单位及个人请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复印件等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yuanyuangao826@163.com,文件夹命名:专业类别 + 姓名 + 单位。

  五、其他事项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电子邮箱:yuanyuangao826@163.com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可根据工作需要动态增补或调整专家。专家参与审查工作,其劳务报酬按《东莞市行政事业单位聘请专家有关费用支出标准暂定办法》(东财〔2026〕49号)相关规定标准执行。美丽蓝天工作全部结束后,本专家库自行撤销。

  附件:东莞市美丽蓝天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高园园,联系电话:23391098)


附件:东莞市美丽蓝天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审查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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