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5 09:16:3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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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付登科、吴玮:
2026年4-5月,我局对审计部门移交的环评文件编写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发现,你们存在失信行为。2026年6-7月,我局分别向你们作出失信记分的告知函,将发现的失信行为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们依法进行告知,依法予以送达。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们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进行失信记分,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如对本决定不服,你们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2楼1207室。邮政编码:523079。
附件: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付登科、吴玮失信行为及处理意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769-23391316)
附件
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付登科、吴玮失信行为及处理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人员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编号) | 发现问题 |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1 | 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91440300MA5GQNU149 | 《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主要污染物TSP的现状调查,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要求。 | 对深圳市怡景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失信记分5分 | 根据《记分办法》第七条予以失信记分5分 |
2 | 付登科 | BH044803 | 《大乐装(东莞)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主要污染物TSP的现状调查,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要求。 | 对付登科失信记分5分 | 根据《记分办法》第七条予以失信记分5分 |
3 | 吴玮 | BH032667 | 《横沥镇振兴中路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主要污染物TSP的现状调查,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无相关数据的选择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1个点位补充不少于3天的监测数据”要求。 | 对吴玮失信记分5分 | 根据《记分办法》第七条予以失信记分5分 |
备注:本表中的《记分办法》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