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停止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的公告
时间:2026-06-16 11:11:2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大中小】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等文件,结合我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淘汰补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15日,通过“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提交的东莞市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申请已接近补贴资金总额上限。现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要求,自2026年6月17日上午12时起,我市停止受理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补贴的申请(包括淘汰更新补贴申请中的新增淘汰车辆),后续仅受理更新补贴,详情可咨询0769-23391068。
特此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6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5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