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6-04-14 10:01:2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有关工作要求,现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东莞市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东莞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共5名,具体名单详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关于资格审核

  (一)线上资格审核。考生将资格审核资料(详见附件2)电子扫描件(PDF版)于4月16日(星期四)17:30前发送至sthjjrenshike@dg.gov.cn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携带资格审核资料(详见附件2)原件与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资格审核地点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关于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时15分钟。面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4月22日上午,面试地点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四、关于面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经研究,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将确定为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3),按要求参加面试。

  (三)联系方式:0769-23391930。

  附件: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审核资料清单

             3.面试考生须知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1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姓名

准考证号

笔试名次

1

2026001110045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林梓雄

261111202528

1

2

2026001110045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杨浩铭

261110202424

2

3

2026001110045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陈少森

261110905521

3

4

2026001110045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范培文

261110901128

4

5

2026001110045

东莞市环保产业促进中心

林梓燕

261111300218

5


附件2

资格审核资料清单

  1. 身份证;

  2. 毕业证、学位证(内地高校毕业生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信息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3.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考生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 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等各项资格证书;

  5. 报考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佐证材料;

  6. 《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附件3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最迟在当天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手表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背包、书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面试当天上午7: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或佩戴特殊饰物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回执。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考生在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领回本人物品,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无论考前、考中、考后,都严禁以任何方式违规获取、传播试题信息。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