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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陶晨曦、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阳坪、刘小明、许晖、刘莉茹失信记分的决定

时间:2026-03-10 15:59:03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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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陶晨曦、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阳坪、刘小明、许晖、刘莉茹: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367号)部署安排,2025年11-12月,我局对生态环境部移交的涉嫌“挂靠”环评工程师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经排查发现,你们存在失信行为。2026年1-2月,我局分别向你们作出失信记分的告知函,将发现的失信行为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们依法进行告知,依法予以送达。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们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进行失信记分,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们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2楼1207室。邮政编码:523079。


  附件: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陶晨曦、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阳坪、刘小明、许晖、刘莉茹失信行为及处理意见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769-23391316)



附件

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陶晨曦、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许阳坪、刘小明、许晖、刘莉茹失信行为及处理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人员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编号)

发现问题

处理意见

处理依据

1

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MAE1QR789G

根据陶晨曦本人说明于2016年10月至今在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兼职于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上情况证明陶晨曦非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职人员。经查询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陶晨曦作为编制主持人在平台共上传环评文件信息16条,其中已批复项目6个。

对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33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6个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失信记分各5分;根据《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予以失信记分3分

2

陶晨曦

BH073470

根据陶晨曦本人说明于2016年10月至今在扬州华泰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8月兼职于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上情况证明陶晨曦非东莞市上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职人员。经查询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陶晨曦作为编制主持人在平台共上传环评文件信息16条,其中已批复项目6个。

对陶晨曦失信记分33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6个项目环评文件予以失信记分各5分;根据《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予以失信记分3分

3

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441900MACKHRD575

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现场空置,无办公迹象。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证据材料,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许阳坪缴纳社保。以上情况证明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住所信息不真实,许阳坪非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职人员。

对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5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予以失信记分2分;根据《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予以失信记分3分

4

许阳坪

BH073077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证据材料,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四川安达农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许阳坪缴纳社保。以上情况证明许阳坪非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职人员。

对许阳坪失信记分3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予以失信记分3分

5

刘小明

BH007101

未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及劳动合同。

对刘小明失信记分2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十六条予以失信记分2分

6

许晖

BH006261

未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期限已过。

对许晖失信记分2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十六条予以失信记分2分

7

刘莉茹

BH023511

未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参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期限已过。

对刘莉茹失信记分2分

根据《记分办法》第十六条予以失信记分2分

  备注:本表中的《记分办法》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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