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的决定
东莞市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B72G64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新市社区江海城华安商住小区C8栋102商铺
法定代表人:谢进娣
一、失信的事实及证据
2025年12月2日,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提交的住所信息不真实的失信行为。
2026年1月5日,我局作出《关于对失信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失信记分的告知函》,将发现的失信行为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公司依法进行告知,并于2026年1月5日送达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公司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以上事实有我局拍摄的现场照片为证。
二、失信记分及依据
你公司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十一条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现对你公司予以失信记分2分。
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公司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12楼1207室
邮政编码:523079
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769-23391316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5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