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动物诊疗机构完善相关环保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6-01-15 11:09:0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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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态环境分局:
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发来《东莞市动物诊疗机构辐射安全排查情况表》(见附件),表中显示相关动物诊疗机构均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根据东莞市辐射安全协同监管机制,请各分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辖区相关动物诊疗机构在2026年2月11日前依法办理环评登记备案及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二、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东莞市动物诊疗机构辐射安全排查情况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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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宛瑶,联系电话:233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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