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污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批前公示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了《东莞市污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情况
(一)规划范围:东莞市全市陆域,面积246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中期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
(三)规划总体目标:坚持贯彻减污降碳、绿色发展理念,以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为主线,调整优化污水系统布局,增强系统韧性,提高系统效能,建立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运行高效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全面提升城市污水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同时指导镇街开展污水专项规划编制,为东莞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四)规划内容:通过对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梳理及现状情况的分析,梳理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基于政策要求和实际需求制定规划目标和指标。在水量预测的基础上,对东莞市内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泵站、污水管网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进行布局规划。梳理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提出规划保障措施。
(五)规划对象: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以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
以上主要内容详见公示网站或现场。
二、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http://dgepb.dg.gov.cn/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9号胜安大厦1楼公告栏
(三)报纸刊登:东莞日报
(四)电视台播放:东莞电视台
四、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必须附提出者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意见提出方式:
(一)投入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ssthjk@dg.gov.cn;
(四)邮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9号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收),邮编:52300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污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电话23392091。
六、其他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5日
附件:东莞市污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批前公示内容.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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