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结果公告
经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4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结果如下:
通过中初级职称评审,吴晓杰等150人获得工程师职称,陈泓钢等135人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刘力等55人获得技术员职称;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罗昕怡等12人获得工程师职称,夏超雄等113人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
现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请务必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姓名须用正楷手写,不得用电脑打印),不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请评审通过人员工作单位根据规定程序,参照附件2,于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请将盖章版附件2原件及附件3原件于2025年7月31日前邮寄至东莞市环境科学学会办公室,联系人:欧阳婉雯;联系电话:23391115;邮政编码:523000;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胜安大厦1501(邮费自付)。
受理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391930
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意见反馈地址)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1.2024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样式(2025年版)
3.评后公示情况表(2025年版)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1日
附件1.2024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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