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直属各单位、市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市局制定了《202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业经2025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23391056)
202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2025年,东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改革创新,主动融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更加突出执法重点、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能,为“十四五”规划收官和绿美东莞建设保驾护航。
一、聚焦重点任务,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一)持续加大空气质量改善执法力度。聚焦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和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空气质量保障,组织或参加大气监督帮扶行动,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涉气环境问题,重点打击弄虚作假、逃避监管、超标排放、重污染天气期间顶风作案等突出环境违法行为。重点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收集处理效果差、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到位的情况,持续开展执法帮扶行动,推动区域VOCs减排。
(二)扎实推进碧水攻坚执法行动。聚焦重点流域、重点水体,密切关注国考断面水质在汛期前后的变化情况,针对异常情况梳理筛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有针对性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测行动,加大国考断面流域周边、珠江口海域周边重点行业严重超标、违法排污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使用无人机开展水源地非现场巡查,开展饮用水源地监督执法。
(三)严肃惩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加大对监测、环评、在线监控、碳排放技术服务等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案件的查办力度,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和重型货车专项治理,适时开展“飞行检查”和整改“回头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
(四)持续巩固重点领域执法成效。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废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印染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产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执法检查,强化重点信访问题执法检查,深入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强化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与环保税缴交情况联动分析,加大对排污许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五)不断提升新领域执法效能。持续开展涉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新化学物质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执法检查,开展碳排放领域监督执法,严厉查处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地内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
二、执法与服务并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持续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贯彻落实《东莞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拓展数智化线索识别,融合各领域数据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成果,强化自动监控数据应用,引入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分析模型,提高线索识别的准确性,减少无差别拉网式排查。
(七)不断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管理。按照国家部署落实环保信用监管政策,加大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应用,不断更新完善正面清单企业名单,通过“信用广东”向社会公开,推进正面清单在银行信贷、评先创优、差别化监管等领域的应用,推动企业环保自律。
(八)持续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深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方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正面清单制度,做好分类标签管理,对守法企业依法减少打扰。深化道歉承诺、志愿服务、行政辅导、执法普法培训等柔性执法方式,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主动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邀请行业专家帮扶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新改扩建项目守法合规投产。
三、加强内外联动,构建共治共管格局
(九)持续强化内部联动。强化与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管理和监测、排污许可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问题线索发现、会商研判、查处督办等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十)注重加强外部协调。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在“两打”、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中,形成工作合力。查办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挂牌督办典型案件,分类做好典型案例分析,以案促治,发挥警示作用。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巩固深化联合部署、联合会商、联合挂牌督办、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培训、联合表扬一体化联动执法司法模式。
四、夯实执法基础,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十一)高质量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聚焦违法行为查处、污染攻坚任务落实、案卷质量提升、现代装备配备、规范队伍建设等5方面内容,优化练兵考评体系。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案卷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建设。强化执法稽查,探索开展非现场稽查,充分发挥稽查内部监督约束作用,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开展执法培训,设计精品课程,拓展实训基地类型,培养基层执法骨干。对在执法大练兵活动、大气监督帮扶、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充分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十二)深化队伍作风建设。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重点加强涉企执法监督,严肃查处滥用执法权或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隐患,持续加强管理监督。
(十三)其他。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领域有新要求的,市局将视情增加或调整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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