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5-04-14 08:42: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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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4号)第七条、第八条以及第十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有异议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证明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意见建议请于4月24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0769-23391113
电子邮箱:dghjyj808806@126.com
附件:东莞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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