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届环境应急专家人选的公告
目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第二届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的聘期已经届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应急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专业力量,充分发挥专业性技术人才的作用,为环境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现开展东莞市第三届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选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有大局观,遵纪守法,无党纪政务处分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流程、原则,熟悉生态环境领域各项法律法规、业务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等;熟悉环境应急管理要点重点和基本业务程序,具备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专业精神和职业操守,积极响应我局环境应急工作需要,服从协调调度;能参加我市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处置工作和其他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为环境应急工作提出技术指导和咨询意见。
(三)具备化工类、环保类、金属表面处理领域、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专业领域具备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专业造诣较高,具有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经验(业绩)。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环境应急事业,服从工作安排,按时参加环境应急相关工作。义务参与应急预案抽查、环境应急(环境安全)管理培训等工作,如期间未能参与我局相关召集活动两次以上的,视为自动退出环境应急专家库。
(五)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各类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处理处置、环境应急咨询、技术支持等活动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六)一般情况常住我市或珠三角城市群,了解东莞地理环境、工业分布和特点、污染防治政策、环境应急(安全)要求等情况。
(七)满足我市环境应急处理和管理实际需要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推荐(自荐)入库。
二、专业方向
专业领域侧重但不限于废水处理处置、废气处理处置、土壤处理处置、固废(危废)处理处置,专业方向侧重但不限于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监测、应用化学、金属表面处理、精细化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给排水工程、安全应急管理以及其他与环境应急关联密切的专业方向。
三、入库专家职责
(一)接报召集信息后,积极、及时参与我市突发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处理处置工作。
(二)积极主动为我市环境应急(环境安全)工作出谋献策,不定期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三)参与我市环境应急(环境安全)管理培训、调研、交流,协助提升全市环境应急管理队伍技能和素质。
(四)参与全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抽查,提高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实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应邀参与政府部门、全市企事业单位等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专业评审(复核)工作。
(六)应邀指导企事业单位规范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事件演练等日常工作,有效研判、控制并消除企业内部环境风险隐患,指导企业建立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机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七)其他需要配合参与的工作。
四、申请入库流程
(一)信息填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入库的技术人员请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
(二)材料提交:完成信息填报的人员,请于2025年01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或自行提交至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具体资料清单如下:
1.《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附件)原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复印件1份;
4.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其他要求
(一)推荐专家以自愿为原则,对照上述推荐条件和范围,填写《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表格需要填写完整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的,本人签名确认。
(二)材料采取邮寄的人员请确保资料在2025年01月31日前送达,邮费自付,邮寄信息为: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二路胜安大厦8楼(联系人:廖肖敏,23391536;黄俊,23391066)。
(三)材料采取自行提交的人员请于2025年01月31日前送达,导航直接搜索“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路段9号胜安大厦”即可。
(四)请在2025年01月31日前将电子材料《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连同Word版和PDF扫描版一并发送至邮箱dghjyj808806@126.com。
(五)我局将按照既定条件对推荐、自荐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综合审查,最终由我局环境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即入选东莞市第三届环境应急专家库,颁发聘书,聘期2年,并予以公开公示。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应急专家推荐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日
(联系人:廖肖敏,联系电话:2339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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