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分级评价定级情况(第五批)的公示
时间:2024-11-18 15:49:17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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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对涉VOCs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今年组织了一批涉VOCs企业参与分级评价工作(第五批),并形成了定级结果,现将定级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2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2日24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daqike@dg.gov.cn邮箱。
附件:东莞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分级评价定级情况(第五批)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东莞市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分级评价定级情况(第五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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