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的建设,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决定公开征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入库,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委员的条件要求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副高级职称1年以上。
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二、评委的权利和义务
(一)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 对职称评审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 对申报者的评审权、表决权;
3. 按规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评审委员在职称评审活动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评审工作纪律:
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2. 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准时参加评审会议,认真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借评审之机压制、打击报复、诬陷申报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预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
3. 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评审中需要保密有关事项,不得泄漏评审专家名单、评审讨论内容和表决情况;
4. 遵守回避纪律,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审情形的;
5. 遵守廉洁纪律,不得私自接收申报人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申请入库流程
(一)系统信息填报:符合条件并有意申请入库的技术人员请先扫描二维码进行系统信息填报。
(二)材料提交:完成系统信息填报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邮寄或自行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具体资料清单如下:
1.《东莞市职称评委会入库人员推荐表》(附件)原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职称证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信息库网上查询证明书》(可访问“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关注“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查询并打印,或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的请提供评审表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四、其他要求
(一)《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需要填写完整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需写清楚推荐人选是否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三)材料采取邮寄的人员请确保资料在2024年11月29日前送达评委会办公室,邮费自付,邮寄信息为: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胜安大厦15楼,欧阳婉雯,23391115;
(四)材料采取自行提交的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9日前提交到评委会办公室,导航直接搜索“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路段9号胜安大厦”即可。
附件:东莞市职称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推荐表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