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遗失声明
时间:2024-10-28 10:27:04
来源: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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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单位工作人员,不慎遗失证件,现声明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1. 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工作人员李忠铭,遗失工作证,编号:TX-001;
2. 市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工作人员莫锦洪,遗失工作证,编号:TX-025;
3. 市生态环境局茶山分局工作人员张炜杰,遗失工作证,编号:CS-029;
4.市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工作人员刘俊宇,遗失工作证,编号:ZT-033。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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