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结果公告
经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2023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和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结果如下:
通过中初级职称评审,张德杰等109人获得工程师职称,杨慧豪等145人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李玉玲等84人获得技术员职称;通过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崔娇等13人获得工程师职称,曾锡怡等146人获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名单详见附件)。
现根据有关规定对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求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391930
邮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邮政编码:523000
附件:2023年度东莞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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