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东正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的决定
广东东正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13H1U15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银贵路6号2栋810室
法定代表人:李博进
一、失信的事实及证据
2024年4月2日,我局对你单位编制的《东莞市卓辉印刷厂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质量控制的失信行为。
2024年4月28日,我局做出《关于对广东东正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信记分的告知函》,将发现的失信行为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单位依法进行告知,并于2024年5月9日送达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我局未收到你单位提交的陈述申辩材料。
以上事实有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检查现场检查记录表为证。
二、失信记分及依据
你单位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对你单位予以失信记分3分。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12楼1207室
邮政编码:523079
联系人及电话:郑先生,0769-23391316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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