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文送达失信记分告知函的公告
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文:
近日,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你们存在失信行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们进行失信记分。
我局依法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们进行告知,但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邮寄等送达方式向你们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们送达《关于对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文失信记分的告知函》(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对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文失信记分的告知函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关于对深圳市云章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王文失信记分的告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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