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6日印发实施了《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我局对该指引进行了修订,形成《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修订稿)》和《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分别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调整内容主要为:对在我局官方网站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的,应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原则上应当参加东莞市大气环保体验馆环保志愿服务队所发布的生态环境领域志愿服务活动等。公众可在2024年4月3日前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局进一步联系。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宏伟二路胜安大厦东莞市生态环境局1311室
联系人:廖秋林
联系电话:0769-23303211
邮箱:sthjzfyk@dg.gov.cn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第三次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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