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的公示(第二批次)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提升废铅蓄电池收集率,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运,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降低环境污染风险,根据《东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局便函〔2023〕3084)(以下简称《方案》),依托具备收集废铅蓄电池类别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建立一批规范有序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用于收集来自个人、家庭等生活源以及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维修店、科研机构、实验室等社会源产生的第Ⅰ类废铅蓄电池。
现将符合《方案》建设要求的收集网点(第二批次)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dgepb.d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环境污染相关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举报投诉,或相关举报投诉经核查不属实的,将在公示期满后确定为东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
附件:东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汇总表(第二批次)
联系电话:23391529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东莞市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汇总表(第二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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