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正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通告
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9月4日受理了你单位报批的《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编号:20230020315),并于2023年9月25日对该报告表作出《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10421号)。该项目研发中心属于实验室性质,可以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不同于一般的工业项目。现将原批复中“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在批复中删除(修正后的批复详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10421号)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8日
东环建〔2023〕10421号关于广东高义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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