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莞市汽修钣喷共享车间建设项目省级大气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环办〔2023〕3号)、《东莞市2023年申请省级专项资金市级“二上”项目方案》(东环函〔2022〕294号)有关要求,省下达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资金2000万元,其中省生态环境厅拟安排216万元用于“东莞市汽修钣喷共享车间建设项目”,该项目包括东莞市创智车厢制造有限公司扩建汽修钣喷共享车间、东莞市捷盛汽车设备有限公司万江分公司汽修钣喷共享车间、东莞市粤莱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修钣喷共享车间。现对汽修钣喷共享车间建设项目省级大气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向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7日
邮箱地址:xmghk@dg.gov.cn
联系方式:0769-2339981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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