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正东莞亚昕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通告
东莞亚昕精密塑胶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2月22日受理了你单位报批的《东莞亚昕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编号:20230002549),并于2023年3月14日对该报告表作出《关于东莞亚昕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东环建〔2023〕1772号)。因批复写错废气情况,现将:1. 原批复中“颗粒物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修正为“非甲烷总烃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2. 删除“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修正后的批复详见附件),并予以公布。
附件:关于东莞亚昕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东环建〔2023〕1772号关于东莞亚昕精密塑胶有限公司(迁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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