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生态环境分局,市环境科学学会,各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推动先进适用水污染防治技术在我省推广应用,有力支撑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拟组织编制《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符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发展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申报;
(三)技术持有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
(四)技术成熟可靠,符合地方管理与治理需求,技术经济性良好,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二、重点领域
(一)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二)工业企业及园区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三)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四)垃圾渗滤液处理及资源化技术;
(五)黑臭水体治理及水体修复技术;
(六)海洋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七)智慧化、标准化水污染治理设施运维控制技术。
三、征集程序
请各生态环境部门,市环境科学学会、各行业协会,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对照《关于开展先进水污染防治技术征集工作的通知》中的附件1至附件3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按附件4要求附上证明材料,并将推荐材料合订胶印成册,一式2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送至东莞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材料电子件总大小不超过50M,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2023+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附件:1. 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
2. 技术报告编写要求
3. 2023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
4. 证明材料要求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高园园,联系电话:23391098,邮箱:yuanyuangao826@163.com,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胜安大厦)
附件3:2023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水污染防治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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