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公示,拟核准经营范围:【收集、贮存】东莞市范围内HW02医药废物50吨/年、HW04农药废物300吨/年、HW08(不包括900-214-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500吨/年、HW11(不包括261-027~029-11)精(蒸)馏残渣1000吨/年、HW16感光材料废物2500吨/年、HW21含铬废物1500吨/年、HW23含锌废物500吨/年、HW24含砷废物50吨/年、HW25含硒废物50吨/年、HW26含镉废物50吨/年、HW27含锑废物50吨/年、HW28含碲废物50吨/年、HW29含汞废物200吨/年、HW31(900-052-31)含铅废物2000吨/年、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300吨/年、HW33无机氰化物500吨/年、HW36石棉废物500吨/年、HW47含钡废物50吨/年、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5000吨/年、HW49其他废物1340吨/年、HW50废催化剂2000吨/年,共21个类别18490吨/年。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1年。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 11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意见建议征集电话和邮箱:
电话:0769-23391161
邮箱:gfk@dg.gov.cn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号胜安大厦
邮编:523079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1日
关于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有限公司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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