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肖文彬失信记分的告知函
深圳市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肖文彬:
你们分别是《东莞市铭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编号: c6zv2y)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基础信息如下:
编制单位: 深圳市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8B1BXF);
编制主持人:肖文彬(信用编号:BH041846,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09354243506420143)。
一、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2021年7月30日,《东莞市铭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迁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我局审批(文号:东环建〔2021〕412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复核意见,该报告表涉嫌编制质量问题,近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要求深圳市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肖文彬接受监督检查,你单位和肖文彬均不配合调查。上述行为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NO:XW2206460、XW2207164)和相关视频等材料。
二、拟作出的决定和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编制单位或者编制人员未按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未如实说明情况、提供相关材料的,失信记分10分。”规定,我局拟对深圳市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肖文彬分别失信记分10分。
你们可在收到本告知函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不作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你们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9 号胜安大厦12楼1207室
邮政编码:523079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23391316
关于深圳市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肖文彬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的告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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